潜山县姚冲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130097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1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姚冲路路灯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城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110.952m(其中古塔路233.204m),路灯76盏。投资约92万元
2.3 计划工期:与姚冲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同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灯杆生产销售经营范围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50万元人民币)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不能同时具有以上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3.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灯具、灯杆生产销售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50万元人民币;
3.2、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3.3、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二个,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相应的资格或资质文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本次招标投标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7月01日至2013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的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取回押金。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及信用担保金壹拾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姚冲路路灯工程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下同)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出示营业执照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5县外企业(系指联合体成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供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施工企业跨区登记备案表》。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新建路306号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舒台桥旁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0556-8932985 电 话:0556-8931069
传 真:0556-8922500 传 真:0556-8931069
8.其它要求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余同华
地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电话:0556-8972035
邮编:246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5701146034
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3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