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潜山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收集作业权一标段~八标段、
十标段~十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140179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4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2015年度潜山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收集作业权一标段~八标段、十标段~十二标段
1.2招标人:潜山县市容管理局
1.3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
2.2保洁路段与投资规模:
一标段:公厕地点如下:舒苑新村、潜水阁、五交化、舒州新村、搬运公司、大园、绣狮步行街、建设路、四牌楼、财政局对面(二楼)、老城区广场、电影院后边、东干渠、南湖、梅河坝、潜阳大桥广场、新建路、东桃园27号旁、菜市场自产自销区。投资规模约62万元
二标段:金家河(古塔路上游100米至彰法山桥至小河沿桥至三角洲)、东关河(彭岭村危桥上游100米至蓝天幼儿园至三角洲至水岸江南至东门景观桥)、梅河(新二中后面可视范围至安居工程至液化气站桥至潜阳大桥至南外环桥下游河道内可视范围)、梅河坝(东门停车场入口至南外环路口)、干沟(茶蓄茧公司经梅苑路干沟到幸福入口)、北门河(茶蓄茧公司经雪湖饭店到桃园桥入东关河)、南外环幸福河(野寨中学宿舍楼经南门口到幸福河闸下游50米)、小河沟I(卫生巷48号至潜阳路693号-16)、小河沟II(文峰小区南边河沟,干沟至南岳路122号)、小河沟III(幸福路412号至南岳路81号至利民村河街组3号至向东延伸25米)、小河沟IV(幸福路267号至南岳路102号)、南岳路(南岳路100号至南岳路122号)两边湖边、南湖水面,承包范围内的河堤堤面靠河两侧边沿、边坡、河床及水面环境卫生保洁和已整治河道内水草的清除。保洁收集作业面积354361.8㎡。投资规模约50万元
三标段:梅苑路(邮政局路口至东关桥含路两侧)以南、梅河坝(水岸江南桥至潜阳大桥下游50米坝面)以西、鱼花场至天寨脚至南岳路之间、潜阳路口经幸福路(两侧)至碧荷园前广场以北(部分路段两边的小区)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154025.1㎡。投资规模约135万元
四标段:皖潜大道(潜阳广场红绿灯至液化气站桥含桥)两边、潜阳国际红绿灯至皖城红绿灯以南(含潜阳广场)、皖城红绿灯至邮政局红绿灯以东、梅小路口至新二中、液化气站桥至潜阳大桥、桃园桥至东关河水岸江南桥至东关乡桥至滨河法治公园至潜阳大桥下(部分路段含两边小区)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201700.3㎡。投资规模约99万元
五标段:南岳路(皖城红绿灯斑马线至邮政局红绿灯斑马线)以西、梅苑路(中天、供电红绿灯斑马线至南外环含主路)以北、幸福路(潜阳路口至舒州西路)以东、舒州西路(含皖城红绿灯至零碑主路清扫保洁)以南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90475.5㎡。投资规模约68万元
六标段:零碑至西河大桥(含桥)以北、南岳路(皖城红绿灯至古塔路不含路)以西、新古塔路(南岳路至天柱山路)两边、天柱山路(零碑至公路局北围墙齐平)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142238㎡。投资规模约66万元
七标段:姚冲路以西(含主路)、舒州路(潜阳红绿灯至皖城红绿灯含主路)以北、南岳路两边(皖城红绿灯至颖达路)、皖山路(天柱山路至南岳路)、古塔路(南岳路路至姚冲路)、颖达路(南岳路至看守所)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315974㎡。投资规模约67万元
八标段:南岳路(古塔路口至颖达路)以东,姚冲路(姚冲路口红绿灯斑马线至古塔路)以北,舒州东路(潜阳国际红绿灯斑马线至华业大门)两边。主干道有舒州东路(华业大门至潜阳姚冲路口斑马线),皖国路(舒州东路至火车站广场),凤凰路(舒州东路至铁路桥),乔公路(姚冲路至皖国路),同心路(姚冲路至皖国路),古塔路(姚冲路至华业后边山),皖山路(南岳路至皖国路至凤凰路至华业后边山),望岳路(南岳路至皖国路),迎站路(南岳路至皖国路),皖国路中段(舒州大道至新二中桥),团结路(舒州东路至皖山路)、彭岭路(舒州东路至皖山路)及新修道路周边安置点、舒苑新村路(舒苑新村内新修路)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379104.9㎡。投资规模约95万元
十标段:舒州西路至梅河大桥(不含桥)、舒州西路至天柱山门、南岳路(幸福路至南外环)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381720㎡。投资规模约48万元
十一标段:皖潜大道(液化气站桥至车轴寺大桥)以北、新滨河路(皖潜大道至皖国东路)以东、皖国东路两边、皖河路以西、东外环(皖潜大道至皖国东路)两边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783442㎡。投资规模约86万元
十二标段:皖潜大道(液化气站桥至车轴寺大桥不含主路)以南、新滨河路(皖潜大道至华瑞路含主路西边)以东、南外环(梅河大桥至车轴寺大桥)两边、八一路(南外环至皖潜大道)两边(含路沿石)范围内道路和非物业管理的小区、标段区域内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小区、居民户及协议单位垃圾收集。清扫收集作业面积617016.9㎡。投资规模约77万元
2.3 服务周期:一年/标段
2.4质量: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潜山县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办法”、第6章 “潜山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及督查评分细则”和第7章“潜山县环卫作业标准”)
2.5本次招标共分11个标段(一标段~八标段、十标段~十二标段,下同)。开标与评标均按标段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招标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若在某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余下标段评审过程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一个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本身)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及向招标人缴纳工具购买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仅需交纳上述“两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2015年度潜山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收集作业权投标保证金。工具购买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潜山天柱山支行,账号:12755301040001090)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2015年度潜山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收集作业权工具购买保证金。凭上述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及招标人财务室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潜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7.温馨提示: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11个标段评标办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评标价得分90分,类似业绩得分10分。
投标时提供近五年有效的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即,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在一年(或以上)且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达到30万元(或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本项目所要求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至少有下列内容其中一项: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河道保洁、公厕管理与保洁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业绩)。注:参加第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内容必须是公厕管理与保洁。
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招标人有可能组织相关监督部门人员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时,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被考察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不一致时或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市容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城舒州大道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1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18010710669 电 话:0556-8931069
0556-8927790
传 真: 传 真:0556-893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