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天柱山镇环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150059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7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潜山县天柱山镇环卫保洁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人民政府
1.3招标人:潜山县天柱山镇人民政府
1.4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县天柱山镇
2.2项目规模:茶野线、105国道路线清理保洁、河西片清洁保洁,全镇辖区的垃圾及时转运到垃圾压缩站进行压缩,及时垃圾压缩。压缩站的机械操作、管理、维护、保养、维修。(水厂---压缩站)的高压线路的维护及扫障,保证压缩站的正常运行。投资规模约46万元
2.3 服务周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详见项目规模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按照《潜山县天柱山镇环卫保洁考核办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17日至2015年0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潜山县建设银行营业部,账号:34001684308050280718);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天柱山镇环卫保洁项目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天柱山镇人民政府、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天柱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天柱山镇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1号楼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13865569693 电 话:0556-8931069
传 真: 传 真:0556-893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