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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长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6/7/1 浏览次数:2798 [字号: ] 

潜山县长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20160101WG
发布日期:201671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长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农函[2016]482号)
1.3招标人:潜山县中型灌区节水灌溉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余井镇境内
2.2建设规模:设计灌溉面积5.1万亩。对干渠未衬砌段进行衬砌,总长度10.9km。对干渠进行清淤,总长度12.68km。配套完善建筑物97处,其中支渠进水闸7座,干渠节制闸5座,干渠泄洪闸11座,渡槽5座,机耕桥18座,人行桥8座,过路涵10座,干渠直灌涵闸30座,引水堰1座,量水堰2座。投资规模约1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7012016070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招标文件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拾肆万元整(人民币)及信用担保金壹佰贰拾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长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办理收据手续,凭上述“两金”收据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人民政府、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中型灌区节水灌溉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局
 址: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话:0556-8931131/8921014      话:05568931069
 真:                      真:05568931069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按照潜山县人民政府潜政[2010]69号《关于印发<潜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进行标后管理。
8.2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
 
上一条: 潜山县医院电子喉镜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下一条: 潜山县卫校教学楼改造及加固工程
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临街南第1栋)  电话:0556-8931069  Email:wanguo1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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