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61店前至水吼(潜山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QSZBCG2016—237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6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S361店前至水吼(潜山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发改许可[2016]120号)
1.3招标人:安庆市公路管理局潜山分局
1.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县水吼镇至五庙乡岳西交界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24.878公里。起点位于G105国道段,终点为五庙乡与菖蒲镇的分界。公路等级:二级,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5m。计划总投资1.5亿元(不含拆迁、征地补偿等非建设性资金)。设计费约220万元
2.3 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交通工程、管线管网及其他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评审)、施工图概算及后续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条20公里以上二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设计业绩(评标现场核验设计合同或协议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能证明业绩内容的相关材料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招标文件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S361店前至水吼(潜山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投标保证金。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银行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的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人民政府、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庆市公路管理局潜山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705567515 电 话:15222967777
传 真:0556- 传 真:
8.其他要求
8.1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