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梅城镇为民服务中心绿化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170027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5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梅城镇为民服务中心绿化整治工程
1.2招标人:潜山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1.3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梅城镇高集村
2.2建设规模:绿化用地面积4092.06m2,庭院路灯6套,花岗岩栏杆45m。投资规模约22万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园林工程施工或绿化工程施工或景观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5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取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即,账户: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潜山县建设银行营业部,账号:34001684308050280718);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梅城镇为民服务中心绿化整治工程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收据手续,凭上述收据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同时在潜山县梅城镇为民服务中心张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高集村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866605077 电 话:15222967777
传 真:0556-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