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柱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二)
一、鉴于供应商所提出的“答疑”,现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解答如下:
序号 |
申请人申请答疑项目及内容 |
澄清解答 |
1 |
12米大型高一级49+1座旅游客车的缓速器是用特尔玛缓速器还是用国产缓速器,有较大差价,无法评标,请明确; |
本次采购的旅游客车缓速器均要求使用进口缓速器 |
2 |
9米中型高一级37+1座旅游客车国五,含发动机启动保护,保证在发动机启动情况下,不会再次被误启动,同时启动机电源线自动断电≥180KW,请明确玉柴还是潍柴发动机,有较大差价,会无法评标 |
12米大型高一级49+1座旅游客车要求发动机为潍柴发动机;9米中型高一级37+1座旅游客车要求发动机为玉柴发动机 |
3 |
招标文件车辆主要技术参数表(12米大型高一级49+1座旅游客车)中要求:车身骨架:全承载、过渡轮(前后)、升降系统,车身长度≥12000mm。而根据《JTT 325-2013 客运客车类划分及等级评定》中要求:大型车为12≥L≥9米;在此两条标准要求下满足招标的车身长度仅为12000mm。又根据《GB 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6.3.1外廓尺寸的规定: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mm,车身长度为12000mm的客车,实际控制尺寸为11950~12000mm。故建议该项目更改为:全承载、过渡轮(前后)、升降系统,车身长度11950~12000mm |
按招标文件及澄清通知执行 |
二、本“澄清通知(二)”是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安徽天柱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