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QSZBCG2018—2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司受潜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未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核查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评价范围具有社会服务报告表类别;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未被“信用中国(核查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网址: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5、报价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认定为无效报价:
(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明确禁止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询价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8、供应商所报价服务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9、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现状监测费用、第三方组织的专家评审费用(含第三方组织的会务费及代理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10、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本公告约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将加密电子报价函(.AQTF格式)上传,并将电子光盘(报价函非加密版.nAQTF格式,与加密版同时生成)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将有效的电子光盘装于一个袋内,包装密封,并于密封袋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项目编号。
12、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3、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提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14、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议,现场出示:出席人居民身份证;
现场提交:
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b、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询价会议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0日15时00分
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15、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报价函即不可撤回。否则,可拒绝该供应商一年内参加我市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6、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报价函内容和唱标表不一致,视为无效报价函。
17、供应商的报价函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予以披露,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8、特别说明:
18.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1102)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8972031、0556-8972038,联系人:丁理、徐江莲。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价人可于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价函,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询价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1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相关操作手册。
18.3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18.4请供应商务必携带制作报价函时用的企业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18.5本次采购评审时不要求供应商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询价公告另有约定的除外),询价小组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8.6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二日内,提供纸质版报价函肆份。
19、温馨提示:
19.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的通知》(皖政秘[2018]153号)精神,同意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于2018年08月28日正式揭牌。
19.2、由于时间关系,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尚未办理合同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变更事宜,故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仍为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9.3、供应商在编制报价函时,采购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必须与询价公告要求的一致。如因此导致供应商报价时报价函按无效处理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含审批时间)。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安徽省等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
四、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服务地点:潜山市。
六、付款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主管部门批复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质量要求 |
1 |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
详见附件一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安徽省等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 |
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700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现状监测费用、第三方组织的专家评审费用(含第三方组织的会务费及代理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 |
八、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账号:185701146034,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户名: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九、验收及检测: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本询价函及采购人要求,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十、本询价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询价成交合同主要条款(附件二)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潜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99611022)
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222967777)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一:
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2)项目地点:潜山市
(3)项目范围:编制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委托专业部门进行地下水现状监测及环境影响专章编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本底调查工作,文本中公众参与调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执行,由编制单位与采购人共同承担此项工作,负责配合报告书评审及相关工作。
(4)项目概况:本项目编制床位800张,总用地面积16000㎡(24亩),新建住院大楼40000㎡(其中:地上主体工程34000㎡,地下室6000㎡),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空调通风、通信、消防、人防、安全、环卫等公用设施。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29-2004);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9号);
1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18、《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19、《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
2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编制周期要求:
服务周期为60日历天(含审批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算,成交供应商提交阶段成果。
四、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安徽省等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
附件二: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潜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成交供应商进行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项目名称: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费大写: ;小写:¥ 元[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现状监测费用、第三方组织的专家评审费用(含第三方组织的会务费及代理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
3、服务内容:编制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委托专业部门进行地下水现状监测及环境影响专章编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本底调查工作,文本中公众参与调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执行,由编制单位与采购人共同承担此项工作,负责配合报告书评审及相关工作,含报告编制、现状监测、专家评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安徽省等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
第二条: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1、服务周期为60日历天(含审批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算。
2、其它说明:非采购人的原因,成交供应商延误成果文件交付时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为保证成交供应商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所需相关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与项目有关部门联系。
3、其他:无。
采购人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报酬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主管部门批复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国家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成交供应商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编制成果需给采购人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字版10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费所需的文件。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相应级别的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评审,成果文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评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负责成果的修改和完善,直到评审通过为止。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采购人的违约
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的违约
若由于咨询成果的论证深度不够、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成交供应商必须完善论证报告直至报批要求,负责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可扣除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确定,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
1、采购人利用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利用采购人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指定王先生(联系电话:15399611022)为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成交供应商指定 为成交供应商项目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双方负责联系本项目协作事项;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采购人提出终止合同,但须按本合同第八条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潜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价款的10%)元,履约保证金待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审批通过后5日内一次性返还。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无 ;
第十六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无;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二份,报有关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采购人(盖章): 成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唱 标 表
采购项目编号:QSZBCG2018-276
采购项目名称: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标 题 |
报价内容 |
总报价 |
_________元 |
服务周期 |
_________日历天 |
供应商公章:
备注:表中最终报价即为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QSZBCG2018-276)
致:潜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采购询价公告,决定参加报价,并愿意接受询价公告中约定的所有条款。
一、我公司愿以总价格(大写) ,提供本次询价的服务。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询价技术要求 |
报价技术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响 应 情 况(优于、满足、不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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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项目询价公告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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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总价:人民币 (¥ 元) |
注: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所投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以上表格中。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服务需求一览表”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
三、服务周期:
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服务。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安徽省等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
五、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件视为无效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书(格式)
致:潜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本单位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编号) 号"(项目全称)"项目询价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询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法定代表人签署报价函的,仅需提供本内容空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