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未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核查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若供应商(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作为否决条件,但是将会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予以考量[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日。如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一条经营异常名录的,扣0.1分;如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一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扣0.2分;本项最高扣2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以下两种资质条件:(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供应商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种资质条件的,可组建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且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
3.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未被“信用中国(核查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网址: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 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