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QSZBCG2019-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司受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未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核查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例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宿舍小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2019〕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不得存在“挂证”现象。
6.信誉要求:
(1)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未被“信用中国(核查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网址: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7.报价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认定为无效报价:
(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明确禁止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询价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10.供应商所报价服务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11.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服务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与审计部门核对的全部服务、税费、保险、利润、人员工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办公费、设备、交通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费用等全部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12.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本公告约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将加密电子报价函(.AQTF格式)上传,并将电子光盘(报价函非加密版.nAQTF格式,与加密版同时生成)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3.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将有效的电子光盘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包装密封,并于密封袋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项目编号。
14.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5.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提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16. 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议,采购人审查供应商以下证件,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拒收其报价函。
现场出示:出席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现场提交:
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
b、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宿舍小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业绩(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件。
询价会议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6月20日15时00分
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17.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报价函即不可撤回。否则,可拒绝该供应商一年内参加我市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8.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报价函内容和唱标表不一致,视为无效报价函。
19.供应商的报价函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予以披露,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0.特别说明:
20.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免费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8972034、0556-8972038,联系人:徐欣、丁理。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价人可于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价函,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询价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20.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相关操作手册。
20.3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20.4请供应商务必携带制作报价函时用的企业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20.5本次采购评审时不要求供应商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询价公告另有约定的除外),询价小组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0.6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二日内,提供纸质版报价函肆份。
21.特别提示:
21.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施工图(含二次设计)等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全部内容,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含绿色建筑)、各专项(含基坑支护、外立面、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综合管线等。机电抗震设施、避雷、电梯、空调、燃气工程、配电工程、人防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并通过卫生学审查等)。
21.2 因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将分期实施,自采购人提供施工图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经采购人确认的成果文件时止,每项编制周期不超过15日历天。
21.3供应商在编制报价函时,采购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必须与询价公告要求的一致。如因此导致供应商报价时报价函按无效处理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1.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二、服务周期:自采购人提供施工图之日起至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合格的成果文件时止,每项编制周期不超过15日历天。
三、成交原则: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满,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中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如核实的业绩与报价函中的业绩一致时,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核实的业绩与报价函中所提供的业绩不一致时或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对此不良行为予以披露并依法处理,同时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依次按照上述程序核实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咨询人出具的各子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成果文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各子项所占比例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咨询人出具的各子项最高投标限价/总投资规模(25200万元)×100%×成交供应商报价×40%],满足本询价公告“附件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条服务要求,并根据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8.2款相关约定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30日内付清余款。
六、服务需求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
质量要求 |
1 |
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
详见附件一 |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3000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服务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与审计部门核对的全部服务、税费、保险、利润、人员工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办公费、设备、交通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费用等全部费用)。 |
注: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施工图(含二次设计)等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全部内容,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含绿色建筑)、各专项(含基坑支护、外立面、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综合管线等。机电抗震设施、避雷、电梯、空调、燃气工程、配电工程、人防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并通过卫生学审查等)。
2. 因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将分期实施,自采购人提供施工图之日起至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合格的成果文件时止,每项编制周期不超过15日历天。
七、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账号:185701146034,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户名: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范围内全部内容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返还。
八、验收: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行业的标准,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整理相关资料,提请采购人组织验收。
九、本询价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合计伍仟元整(¥5000.00元)。
十、询价成交合同主要条款(附件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99611022)
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5856567077)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4日
附件一: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约52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面积约16000平方米,包括人防工程、直线加速器等相关设备用房);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约8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括人防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约25200万元。
二、服务内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人接受委托人委托实施工程造价方面的编制、审核及咨询等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2.收集及熟悉项目相关资料;
3.自行组织或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现场场踏勘;
4.计算工程量、调査材料或设备市场价格;
5.依据设计文件、工程技术文件、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现场踏勘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咨询成果。
三、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图纸;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4.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5.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
6.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7.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8.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9.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10.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11.2019年安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潜山市)(以编制期间最新一期简讯为准);
12.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造价﹝2019﹞7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勘误;
14.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勘误;
15.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其它有关资料。
四、服务要求
1.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和格式应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F2012) 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
2.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子目数量的比例应小于3%。
3.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
4.同一招标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同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
5.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编制深度等应符合《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 6)的有关规定;
7.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咨询人应当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
8.造价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工程项目编制服务时,确保在一个工作日内能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委托人指定地点。
9.各项目的编制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编制时限内完成。
附件二:
询价成交合同主要条款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规模: 。
4.投资金额: 。
5.资金来源: 。
6.建设工期或周期: 。
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
2.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施工图(含二次设计)等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全部内容,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含绿色建筑)、各专项(含基坑支护、外立面、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综合管线等。机电抗震设施、避雷、电梯、空调、燃气工程、配电工程、人防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并通过卫生学审查等)。
3.因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将分期实施,自采购人提供施工图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经采购人确认的成果文件时止,每项编制周期不超过15日历天。
三、服务期限
自采购人提供施工图之日起至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合格的成果文件时止,每项编制周期不超过15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1.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和格式应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F2012) 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
2.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子目数量的比例应小于3%。
3.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
4.同一招标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同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
5.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编制深度等应符合《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 6)的有关规定。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 (大写)(¥ )。
2.计取方式:完成服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总价包干_ 。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 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陆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贰__份,咨询人执_贰__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详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无____________。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详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3________。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无 。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_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委托人提供最后一次资料时间,必须能保证咨询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造价咨询工作。否则,咨询人递交成果文件期限相应顺延。
2.2提供工作条件
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在业务期间无偿提供给咨询人员使用 ______。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除通用合同条款外,委托人代表还应代表委托人履行以下工作:
(1)咨询过程中与相关单位联系与对接(如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等);
(2)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与之有关会议;
(3)其他与之有关工作(如陪同现场了解、测量、外出询价等)。
2.5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3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_造价师、造价员_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____3____人。
3.1.2项目负责人为:_ 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_履行本合同责任和义务。
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双方协商处理_ 。
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__详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1.4_。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合同签订期限内__。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必要的相关工程资料及咨询有关应当提供的资料___。
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详见附录B。
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 _5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详见协议书相关条款 。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10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_双方代表当面交接,如有贵重物品书面交接。
4.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
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___。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咨询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编制工作,因咨询人单方原因造成违约的,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天扣除,扣除延期违约金最高为造价咨询合同金额的10%。。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5. 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__人民币 _,汇率为:_____无 ,其他约定:___ 无 。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7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两次 |
咨询人出具的各子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成果文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各子项所占比例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咨询人出具的各子项最高投标限价/总投资规模(25200万元)×100%×成交供应商报价×40%],满足本询价公告“附件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条服务要求,并根据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8.2款相关约定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30日内付清余款。 |
100% |
详见附录A |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 / 。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_按服务酬金相应标准进行增减____。
6.2合同解除
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详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2.2 。
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_委托方按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酬金,具体双方协商 ______。
7. 争议解决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__30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第三方,如有关机构、一方或双方上级机关________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1)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______潜山市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潜山市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 委托人 _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__。
8.2奖励及处罚
8.2.1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
8.2.2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子目数量的比例≥3%时,扣除合同金额的20%。
8.2.3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误差率≥5%时,扣除合同金额的20%。
8.2.4同一招标项目,造价咨询企业同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误差率≥5%时,扣除合同金额的20%。
8.3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在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期限内。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在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期限内。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在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期限内。
8.4联络
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___7__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送达地点:委托人单位_,电子邮箱:__________。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_ _,电子邮箱:_ _。
8.5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委托人_。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咨询人___。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
9.补充条款
9.1咨询人应对委托人委托事项的相关资料内容保密,交付的图纸资料等应长期保密,不得转给第三人。
9.2咨询人编制的清单项目划分及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描述不得出现实质性错误。
9.3咨询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不得出现重大漏项。
9.4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账号:185701146034,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户名: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范围内全部内容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返还。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酬金 |
备注 |
服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收费基数 |
收费标准(比例) |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
|
决策阶段 |
投资估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经济评价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其他: |
|
|
|
|
|
设计阶段 |
设计概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施工图预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其他: |
钢筋分析 |
工程钢筋用量 |
|
|
|
发承包阶段 |
工程量清单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
最高投标限价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投标报价分析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清标报告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其他:
|
钢筋分析 |
工程钢筋用量 |
|
|
|
实施阶段 |
资金使用计划 |
□编制 |
工程造价 |
|
|
|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合同价款调整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
□审核 |
工程造价 |
|
|
|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
|
工程造价 |
|
|
|
其他: |
|
|
|
|
|
竣工阶段 |
竣工结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竣工决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工程造价 |
|
|
|
其他: |
|
|
|
|
|
其他服务 |
工程造价鉴定 |
|
工程造价 |
|
|
|
注: 1.附录A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服务阶段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文件组成 |
提交时间 |
份数 |
质量标准 |
决策阶段 |
投资估算 |
|
|
|
|
经济评价 |
|
|
|
|
其他: |
|
|
|
|
设计阶段 |
设计概算 |
|
|
|
|
施工图预算 |
|
|
|
|
其他: |
|
|
|
|
发承包阶段 |
工程量清单 |
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
|
5 |
|
最高投标限价 |
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
|
5 |
|
投标报价分析 |
|
|
|
|
清标报告 |
|
|
|
|
其他:
|
|
|
|
|
实施阶段 |
资金使用计划 |
|
|
|
|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
|
|
|
|
合同价款调整 |
|
|
|
|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
|
|
|
|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
|
|
|
|
|
其他: |
|
|
|
|
竣工阶段 |
竣工结算 |
|
|
|
|
竣工决算 |
|
|
|
|
其他: |
|
|
|
|
其他服务 |
工程造价鉴定
|
|
|
|
|
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唱 标 表
采购项目编号:QSZBCG2019-124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供应商公章: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QSZBCG2019-124)
致: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采购询价公告,决定参加报价,并愿意接受询价公告中约定的所有条款。
一、我公司愿以报价(大写) 元,提供本次询价的服务。
二、报价明细表:
三、服务周期:
我公司承诺自采购人提供施工图之日起至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合格的成果文件时止,每项编制周期不超过 日历天。
四、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件视为无效报价);
2.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宿舍小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业绩(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授权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开标现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 年 月 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影印件(未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 (项目名称)的询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影印件(未提供视为无效报价,若法定代表人开标现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