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建设项目(二期)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皖H4—2019—079(WG)(第二次)
2.2 项目名称: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2.3 项目概况:二期项目包括内科住院楼、外科住院楼、传染病楼、后勤综合楼、高压氧疗中心、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景观、绿化、亮化、围墙、排水排污、门卫室等附属工程)等,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建设投资约25668.71万元
2.4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048000.00元[包括:工程测绘费、地质勘察费、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含各专项设计。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基坑支护、外立面、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综合管线等。机电抗震设施、避雷、电梯、空调、燃气工程、配电工程、人防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并通过卫生学审查等)、专家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后续服务费以及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在内的所有室外道路、景观、绿化、亮化、围墙、排水排污、门卫室、污水处理系统等附属工程)的设计费用、一、二期工程的BIM系统制作费用(包括各项软件及服务主机1台的费用)、税金、招标代理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费用]
2.5 招标范围:工程测绘、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基坑支护、外立面、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综合管线等。机电抗震设施、避雷、电梯、空调、燃气工程、配电工程、人防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并通过卫生学审查等)、图纸审查、后续服务以及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工程在内的所有室外道路、景观、绿化、亮化、围墙、排水排污、门卫室、污水处理系统等附属工程)的设计,一、二期工程的BIM系统制作(本项目一期、二期BIM系统制作模型深度要求为LOD500:为竣工后的模型。包含了建筑项目在竣工后的数据信息,包括实际尺寸、数量、位置、方向等。该模型可以直接交给招标人作为运营维护的依据。带全生命周期、新风控制、能耗控制、智能控制、主要机械设备综合管线全生命周期的检修、生命预警及检修控制)。
2.6 设计周期:120个日历天
2.7 设计要求(或规划设计条件):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设计深度要求
2.8 招标类别:建筑工程—设计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评标现场核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2019〕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不得存在“挂证”现象。
业绩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评标现场核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 gov.cn/)。
(2)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网址:http:// www.chinatax.gov.cn)。
(3)投标人未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核查网址:http://www.gsxt.gov.cn
/index.html)。若投标人的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作为否决条件,但是将会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予以考量[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日。如投标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一条经营异常名录的,扣0.1分;如投标人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一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扣0.2分;本项最高扣2分],具体见招标文件。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网上登记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8972034、0556-8972038,联系人:徐欣、丁理。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5日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505 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0556-8972035,联系人:林会计。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时请提供: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在我中心报名系统中支付成功的交易流水号;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加盖财务印章或公章)及开票信息】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5.2.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
5.2.2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提交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5.3 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政府网、潜山新闻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5399611022 电 话:15222967777
9.其他说明
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9.2本次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9.3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9.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9.5投标人制作资格审查材料时请插上数字证书,从诚信库中挑选相关资料。
9.6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9.7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8网上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成功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9.9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41389470
11.特别提示
11.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2019〕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挂证”现象。
11.2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