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2020年潜山经济开发区零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定点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皖H4—2020—DD—031(WG)
发布日期:2020年3月6日
1.交易条件
1.1项目名称:2020年潜山经济开发区零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2业主单位: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经济开发区
2.2项目内容:潜山经济开发区零星工程(单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低于5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道路、装饰装修、绿化、亮化)施工监理
2.3 监理服务周期:12个月
2.4 交易范围: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参与交易企业资格要求
3.1 参与定点交易的企业须同时是潜山市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内工程监理服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类监理企业。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若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格的,可分别由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个专业不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
3.3参与定点交易的企业不得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明确禁止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参与交易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4.交易时间与活动安排
4.1 交易时间:2020年03月12日16时30分;
4.2 交易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4.3 交易活动的组织:
(1)本次交易活动由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
(2)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企业必须是潜山市小额工程项目库备案的单位。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避免人员聚集所带来的风险,本项目参与交易企业不得到达定点交易现场,不接受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4)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人员必须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须提交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书面材料原件(是指由社保部门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书面材料);社保书面材料若是影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传统实物印章。]。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成交的企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由业主单位保存到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c、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须提交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书面材料原件(是指由社保部门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书面材料);社保书面材料若是影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传统实物印章;
d、定点入库履约保证金交款凭据及“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承诺函。
以上须提供的资料均须制作成完整的WORD电子文档,在交易时间前上传至qszbcg@163.com邮箱(邮箱主题名称为:参与交易活动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逾期提交的企业不再参与该工程抽取。
4.4 参与交易企业提供的电子文档资料不齐全的,视同未参加交易会议,将取消其本次定点交易(抽签)资格。
4.5成交单位的确定:以提交至指定邮箱(qszbcg@163.com)的电子文档时间先后,确定为参与企业的序号(即提交时间最早的为1号,次之的为2号,以此类推),再由业主单位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所有序号中随机抽取三个序号,对应三个序号的参与企业,现场由代理机构同时电话同时告知参与企业,在30分钟内(逾期无效)将报价函填写完整并发送到指定邮箱(qszbcg@163.com,邮箱主题名称为:参与交易活动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登录邮箱查看企业报价,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单位,如最低报价相同的,则由业主单位现场抽签确定。
当响应的参与企业只有两家的,可现场由代理机构同时电话同时告知参与企业,在30分钟内将报价函填写完整并发送到指定邮箱(qszbcg@163.com,邮箱主题名称为:参与交易活动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登录邮箱查看企业报价,对比两家参与企业的投标报价,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当响应本项目的定点单位仅为一家时,业主单位可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单位,但其合同价款不高于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1%;当所有定点单位都不响应本次定点交易活动时,由业主单位另行组织交易,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单位参加。
4.6 成交单位确定后,业主单位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4.7 成交单位应当在交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缴纳相关费用并与业主单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报市公管局备案,业主单位同时向市交易中心提交整套交易资料存档。
5.合同价的确定
5.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价的2.64%。
5.2 本项目合同价: 详见本交易公告第4.5款 。
6.付款方式: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单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付清。
7.注意事项:
7.1 请各参与交易企业对照本公告,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书面提出。参与交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成交后,业主单位不接受因参与交易企业对本项目的任何质疑,不再对本项目任何其他要求进行调整。参与交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价完成交易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服务项目。
7.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系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计费标准的基础下浮20%,按照该项目施工合同价款及潜山市定点小额库工程监理服务类优惠率计算得来,请各参与交易企业自行核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抽签前书面提出,业主单位将组织复查。参与交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成交后,业主单位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参与交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价完成定点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7.3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业主单位提供服务方案和本项目专业注册服务人员;人员资格、数量等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不得擅自变更。
7.4成交单位必须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1)提交方式:转账;
(2)履约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3)提交时限及相应规定: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成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的,业主单位将书面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在业主单位限定的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业主单位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潜山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7.5本项目交易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为贰仟元整(¥2000.00元)。
7.6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7.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潜山政府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路16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15056651716 电 话:15856567077
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承诺函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与交易企业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证明。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参与交易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 (其他人视为无效交易)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定点项目抽签活动、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参与交易企业: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供本格式。
附件3
报 价 函
致: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以人民币(大写) (¥: 元)监理服务费,遵照监理定点交易公告的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监理任务;监理服务周期:12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参与交易企业(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4
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业主单位)、相关监督部门:
我公司承诺,与参加本次定点交易的企业无任何控股和管理关系。
参与交易企业(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