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外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WGZB20-006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0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外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
1.2招标人:潜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原植草砖机动力停车位改建为膜结构的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本项目投资约50万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格的,可分别由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两个专业不同的项目经理担任,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是指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拟派项目经理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项目经理能够从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2019〕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挂证”现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0日至2020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1)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账号:34050168430800000290);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外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收据手续,凭上述收据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工程招标随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现根据国家住建部建市[2009]6号文件“合理缩短中小型项目的招标时限”的精神,本次招标时限拟定为11个日历天。
7.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报送市扫黑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经济开发区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人:涂先生
电 话:13966973447 电 话:1801070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