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潜山中队营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WGZB21-009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武警潜山中队营区综合整治项目
1.2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庆支队
1.3资金来源:财政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市梅城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潜山市梅城镇,主要工作内容:地面塌陷改造、部分墙面除新、室外铺装改造等;本招标项目投资约36万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1)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仟贰佰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账号:34050168430800000290);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武警潜山中队营区综合整治项目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收据手续,凭上述收据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庆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8755626722 电 话:0556-893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