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140143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30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潜山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承包经营权
1.2招标人:潜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潜山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承包经营权,广告时段执行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规定。天气预报栏目广告除外,不含潜山县委、县政府指令性宣传,宣传专题片、公益性广告和公告。广告承包费不低于180万元/年。
2.2 经营期限:3年
2.3 招标范围:详见项目规模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广告经营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08日至2014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承包经营权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潜山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潜山电视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经济开发区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1号楼
联系人:杜象银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13956510768 电 话:0556-8931069
传 真:0556-8978967 传 真:0556-8931069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余国清
地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电话:0556-8972038
邮编:246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570114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