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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殡仪馆食堂、商店承包招租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0/11/11 浏览次数:993 [字号: ] 

潜山市殡仪馆食堂、商店承包招租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潜山市殡仪馆食堂、商店承包招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30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GCG20-039

项目名称:潜山市殡仪馆食堂、商店承包招租项目

竞租底价: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年×2年=10.00万元

采购需求:潜山市殡仪馆食堂总使用面积约480㎡、商店总使用面积约21㎡,房地产所有权无争议。用途:仅供经营餐饮服务、商店超市服务(合同周期内,不接受餐饮和商店的拆分后二次承包)。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期限):二年(每餐都必须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项目的内容

3.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11日至20201117,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1

方式: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账号:34050168430800000290);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市殡仪馆食堂、商店承包招租项目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收据手续,凭上述收据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3009:00点(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报送市扫黑办。

2.若供应商需现场勘察的,由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采购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潜山市殡仪馆张贴公告,并同时在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潜山市殡仪馆

地址:潜山市

联系方式:18155617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方式:181304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815561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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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 潜山市殡仪馆食堂、商店承包招租项目修改通知
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临街南第1栋)  电话:0556-8931069  Email:wanguo1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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